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驾驶员的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同时,驾驶员的视力降低,视野缩小,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酒驾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2019年1月1日晚上8点23分,贵州籍女子袁某驾驶摩托车,搭载其男朋友王某沿慈溪浒山街道南二环线由西往东行驶至乌山路路口西侧200米地方处时,与行人发生碰撞。当时,袁某和王某双双从摩托车上跌落,头部流血受伤,行人也因碰撞受伤。
随后交警了解到,袁某和王某当天是去参加喜宴,都喝了酒,结果两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刑事拘留。
慈溪交警部门统计发现,2017年,慈溪共发生涉酒事故371起,其中醉酒驾驶占比69%,主要发生在晚上9点半至10点以及凌晨1点左右,这与人们夜间应酬,从事餐饮娱乐活动相对集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金报记者了解到,去年共有两名驾驶员因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被终身禁驾,王某就是其中一名。
2017年4月25日晚上11点,王某喝完酒后,驾驶面包车沿慈溪胜山镇胜山大道自东向西行驶,醉醺醺的他径直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自行车,造成前方人员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在事故发生后,放弃救助伤员,直接逃离现场。
当晚,王某被警方抓获,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1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最终,王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成本”不容忽视
虽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人人皆知,但并没“根除”,仍有一些司机“悄悄”酒后驾驶。他们有的认为“离家只有一段路,不会发生事故”,有的认为“我技术好,少喝一点开车没事”,而这些都是因驾驶员对酒驾危害认识不到位、不深入,对交通法律法规处罚不重视、不关注,以及侥幸心理作祟。
交警告诉金报记者,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一律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除此之外,犯罪记录将伴随终生,影响到驾驶员自己以及子女的人生;从事营运行业的驾驶人,将面临失业风险;驾驶人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酒驾违法行为人全家将承担巨大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无论是法律成本、征信成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还是家庭成本,每一项成本都无法估量,不容忽视。
警方提醒,年关临近,亲朋聚餐免不了喝酒。市民一定牢记喝酒不开车,这既是对自身负责的体现,也是对亲人、对他人负责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