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交警钟公庙中队接到报警,鄞州天童北路与贸城中路交叉口,一辆黑色别克轿车撞伤一名行人。
肇事司机姓王,29岁,家住鄞州。
监控显示,王某驾驶轿车沿着天童北路行驶,闯了红灯,当时,前方斑马线结伴走过来几个行人,王某没有减速,看到有行人经过,车辆瞬间有点左右摇晃,王某最后往右打方向,走在最前面的行人躲闪不及,被撞倒在地……经医生诊断,年轻男子的头部颅骨及右侧锁骨轻微骨折。
接受交警处理时,王某一身酒味,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
王某交代,前一天中午,他和几个客户在酒店吃饭,当时他大约喝了三四两白酒。当天晚上,王某又去KTV唱歌,因为喝了酒,他请了一名代驾送他赴约。聚会时,王某又喝了五六瓶小瓶装啤酒,直到今天凌晨0点10分左右才散场回家。
王某说,去的时候,人还比较清醒,所以叫了一个代驾送他;回家时,整个人犯糊涂了,以为这么晚会没事,于是借着酒劲上路。
“酒劲上了头,红绿灯都没分清,当时要是向左拐,可能要撞倒3个人,所以临时改变了方向,向右拐了……”今天上午,面对交警询问,王某后悔不已。
后果很严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危险驾驶,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资格,当事人还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
驾驶机动车闯红灯,引发交通肇事的,将对肇事司机给予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醉驾交通肇事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当事人必须自己买单。
目前,王某已被警方刑拘。